近日,多家媒体重点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尹兆林在广东代表团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会议上的发言

《南方日报》3月14日,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坚定不移把监察体制改革推向深入

“国家监察法是国有企业依法治企、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全国人大代表、茂名石化总经理尹兆林说,学好用好监察法,是国有企业依法治企的重要一环。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石化党组的部署,茂名石化于去年10月成立了监督委员会,整合纪检、监察和审计、干部、财务、法律、内控、民主等监督资源,初步形成了“大监督”体系,有力保证“效益不流失、干部不掉队”。2017年,实施各类合同谈判、招投标过程监督1025项次,开展效能监察15项,促进增收节支2007万元。两会结束后,还将组织干部员工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并依据监察法,结合公司实际,完善“大监督”体制机制,不断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良好氛围,为打造世界一流炼化企业创造必要条件。

《羊城晚报》03月14日,广东代表建言监察法实施完善配套法律解释 健全配套法规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总经理尹兆林说,形成监察合力,实现监察全覆盖,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由之路。监察法是国有企业依法治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学好用好监察法,是国有企业依法治企的重要一环。

《21世纪经济报道》反腐败国家立法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国家监察委即将亮相

全国人大代表、茂名石化总经理尹兆林则介绍,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石化党组的部署,其公司于去年10月成立了监督委员会,整合纪检、监察和审计、干部、财务、法律、内控、民主等监督资源,初步形成了“大监督”体系,有力保证了“效益不流失、干部不掉队”。

信息时报》03-14,广东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热议反腐

尹兆林:使反腐无死角 让腐败无藏身之地

全国人大代表、茂名石化总经理尹兆林说,国家监察法草案明确规定坚持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监督体系,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意志,事业的要求。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腐败是党和国家面临的最大威胁。经过五年多来的努力,反腐败斗争已经形成了压倒性态势。由于腐败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反复性、传染性、顽劣性,反腐败斗争丝毫不能放松,必须实现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的飞跃。”尹兆林说,要实现这个伟大的飞跃,就需要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就必须实现监察全覆盖,使反腐无死角,让腐败无藏身之地。国家监察法草案解决了这些重大问题。

作为来自国企的代表,尹兆林说,实行新的国家监察体制和国家监察法,有助于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协调并进、“纪律之笼”和“法律之笼”无缝对接,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他说,监察法是国有企业依法治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

《南方都市报》3月14日,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  李希马兴瑞李玉妹等代表发言

尹兆林:进一步增强 依法治企和反腐倡廉意识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总经理、茂名市委常委(兼职)尹兆林表示,国家监察法草案对于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制,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来自国有企业的代表,他认为,学好用好监察法,是国有企业依法治企的重要一环。“全国两会结束后,我们将组织干部员工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法治企和反腐倡廉意识,提高依法依规管理和工作的自觉性。”

《新快报》3月14日,代表点赞立法科学民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尹兆林认为,实行新的国家监察体制和国家监察法,目的就是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协调并进、“纪律之笼”和“法律之笼”无缝对接。

《深圳特区报》2018年03月14日: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让反腐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茂湛炼化一体化领导小组副组长、茂名石化总经理尹兆林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空前的力度铁腕反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但是,由于腐败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反复性、传染性、顽劣性,反腐败斗争丝毫不能放松,“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就需要整合纪检监察资源,实现监察全覆盖,使反腐无死角,腐败无藏身之地。”

 

信息来源: 
2018-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