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4号催化气分装置增设丙烯精制单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4号催化气分装置增设丙烯精制单元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中石化茂名分公司炼油4号催化气分装置增设丙烯精制单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石化茂名分公司炼油4号催化气分装置增设丙烯精制单元项目

2.建设地址:茂名市茂南区茂名石化炼油厂区内

3.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4.建设内容:对现有40万吨/年气分装置增设丙烯精制单元,技改前后气分装置规模和操作弹性不发生变化。公辅设施等均依托炼油厂区内现有公辅设施,不需进行改造。

5.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炼油厂现有总炼油能力为1800×104t/a,是国内最完善的燃料—润滑油—化工型炼油厂。目前主要生产装置包括:原油一次加工装置拥有1#常减压蒸馏装置、4#常减压蒸馏装置、5#常减压蒸馏装置;二次加工和渣油深度加工装置拥有加氢裂化装置、催化裂化装置、延迟焦化装置、连续重整装置、渣油加氢装置、蜡油加氢装置和加氢精制装置等。此外,还有生产加氢装置所需氢气的煤制氢装置,以及为全厂提供电能、蒸汽的CFB锅炉等。

目前炼油厂区配套了180m3/h高氨氮污水处理系统、300m3/h高浓度污水处理系统、1200m3/h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1000m3/h生产废水处理系统、500m3/h外排达标污水处理系统、300m3/h除盐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催化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硫磺回收尾气脱硫设施、CFB锅炉脱硫脱硝除尘设施、VOCs及臭气治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填埋场及备用灰渣场等较为完善的环保设施,“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联系地址:茂名市双山四路9号大院1号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668-2244151           

邮箱:chenzhid.mmsh@sinopec.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广电计量评价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一律采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025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 
202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