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茂名分公司煤制氢装置原料提效及油渣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煤制氢装置原料提效及油渣利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厂区现有煤制氢装置内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拟对现有煤制氢装置进行改造,包括新增油渣的储存与输送、煤油耦合气化,改造煤渣分炉回收系统等,本项目煤浆给料系统、合成气初步净化系统、渣水处理系统均依托于煤制氢装置现有设施。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煤制氢装置以石油焦、煤为原料,生产20万Nm3/h氢气,包括水煤(石油焦)浆气化工序和净化工序。其中水煤(石油焦)浆气化工序包括磨焦制浆系统、水煤(石油焦)浆气化和排渣系统、合成气洗涤和灰水处理系统、渣池。净化工序包括一氧化碳变换、低温甲醇洗、甲烷化系统、冰机系统。装置生产废水(高氨氮污水)进入炼油厂内180t/h高氨氮污水处理系统,采用序批式活性污泥处理工艺(SBR)处理合格后排放;真空分离罐废气经排气筒(DA019)排放(该排放口位于装置框架顶层,距地面约63m),工艺尾气经81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双山四路9号大院1号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668-2244151
邮箱:chenzhid.mmsh@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采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