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北山岭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
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35号))的规定,需要对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北山岭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茂名北山岭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北山岭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要:
新建160万立方米的原油罐组,设置4个罐组,共16座储罐,单座储罐10万立方米;配套建设输油泵站、计量站、变配电所、泡沫站、消防水泵站、含油污水提升池等辅助设施。其它系统管线、给排水、供电、自控、电信、污水处理、雨水监控池、事故水池、消防站、分析化验等公辅设施依托茂名北山岭原油库区现有设施,考虑对其进行必要的适应性改造以满足拟建项目的依托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新增污染源在正常运营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经过大气扩散,在评价区及保护目标的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低于30%,环境影响可接受。
2、海域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实施后依托茂名北山岭原油库区污水场处理后达标排放,按照目前的近岸排放方式和排污口整改后的深海排放方式进行了海洋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排放废水引起海水中污染物浓度升高(即贡献值)和扩散范围(即混合区内的扩散面积)均很小,不会对纳污海域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环境敏感目标情况,结合情景设定,本次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非正常状况和风险状况下泄漏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迁移过程,给出泄漏100天、1000天等关键时间点污染超标范围以及污染物到达储备基地场界和海岸线时间。根据预测结果:含油污水提升池泄漏后,石油类和耗氧量将分别在泄漏后1410天、1465天到达场界处,在泄漏后1820天、1880天,到达海岸线处;原油储罐发生爆炸,含油消防污水泄漏后100天时,超标距离可到94m,1000天时,超标距离达591m,拟建项目储罐中心距海岸线距离(按地下水流向计算)320~730m,在泄漏后462~1230天可到达海岸线,进而进入海洋环境。
上述各工况的污染预测结果表明,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污染物在地下水中的运移速度较快,因此建议业主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处理,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4、土壤环境影响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非正常状况下,含油污水提升池发生泄漏进入包气带之后,石油类及耗氧量污染物下渗速度较快,在泄漏后15天时下边界就可以监测到污染物,说明泄漏污染物已经开始进入到地下水含水层;在泄漏后190天左右时,土层吸附达到饱和,下边界污染物浓度已恒定,并接近污染源浓度。
由于区域土壤包气带防护性能较弱,所以需根据防渗要求对项目建设区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切实落实好土壤及地下水的监控计划,预防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5、声环境影响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设备噪声对厂界的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对环境敏感目标的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
6、固废污染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在采取设计和环评要求的各项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并加强收集管理的前提下,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和环境风险均很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对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表明,该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环境质量等级,在实施环境质量跟踪监测计划、切实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全本初稿采用网上查阅方式进行。网上下载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DPyQa8N6FIAHWBGUz2Gcw 提取码:qs71
五、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直径5km范围)内地的村镇居民及政府有关部门,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②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类型;③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见到此公示后,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以电话、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映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或建议,供建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单位在相关工作予以认真考虑,也供政府主管部门在审批工程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参考。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便于反馈。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新湖路95号22区4宗
联系人:刘秀丽联系电话:0668-2727621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机构:北京实华油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SEI环境工程室
联系人:饶未欣联系电话:010-84876960
Email:raowx@sei.com.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