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向公众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态度和意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残液回收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茂名市茂石化化工厂1#加氢装置内,不新增用地,建设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0.956856°,北纬21.575186°。本项目建设主要处置化工分部混合污水1.6万吨/年,总投资1756万元,年工作8000小时。拟拆除原有的1#裂解装置的氨洗系统,拟设置两层框架,EL.12.000层布置换热器水冷器,EL.6.000层布置罐,地面布置泵。原料缓冲罐和精馏塔分别布置在框架两侧。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联系人:刘工 邮箱: liuxl.mmsh@sinopec.com
联系电话:0668-2248592 邮编:525000
地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邮箱:763662787@qq.com
联系电话:020-6232514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海华楼7楼(广东分公司办公地址)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以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个人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①本建设项目周围现有的环境状况如何?本项目可能有何环境问题对您造成影响?
②建设单位在做好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您是否同意本项目在该地址建设?如果同意建设,在污染防治措施方面有何建议?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2020年4月9日